○书类二 △《书纂言》·四卷(内府藏本) 元吴澄撰。澄有《易纂言》,已著录,是编其《书》解也。《古文尚书》自 贞观敕作《正义》以后,终唐世无异说。宋吴棫作《书裨传》,始稍稍掊击, 《朱子语录》亦疑其伪。然言性、言心、言学之语,宋人据以立教者,其端皆发 自古文,故亦无肯轻议者。其考定今文、古文,自陈振孙《尚书说》始。其分编 今文、古文,自赵孟頫《书古今文集注》始。其专释今文,则自澄此书始。《自 序》谓“晋世晚出之书,别见於后。”然此四卷以外,实未释古文一篇。朱彝尊 《经义考》以为权词,其说是也。考汉代治《尚书》者伏生今文,传为大小夏侯、 欧阳三家。孔安国古文,别传都尉朝、庸生、胡常,自为一派。是今文、古文本 各为师说。澄专释今文,尚为有合於古义,非王柏《诗疑》举历代相传之古经, 肆意刊削者比。惟其颠倒错简,皆以意自为,且不明言所以改窜之故,与所作 《易纂言》体例迥殊。是则不可以为训,读者取所长而无效所短可矣。 △《尚书集传纂疏》·六卷(两江总督采进本) 元陈栎撰。栎字寿翁,号定宇,休宁人。宋亡之后,隐居三十八年。至延祐 甲寅,年六十三,复出应试,中浙江乡试。以病不及会试。越二年,上书干执政, 不报,遂终於家,年八十有三。事迹具《元史·儒学传》。董鼎《书传纂注》所 称新安陈氏,即其人也。是编以疏通蔡《传》之意,故命曰《疏》。以纂辑诸家 之说,故命曰《纂》。又以蔡《传》本出朱子指授,故第一卷特标朱子订正之目。 每条之下,必以朱子之说冠於诸家之前,间附己意,则题曰“愚谓”以别之。考 栎别有《书说折衷》,成於此书之前,今已散佚,惟其《序》尚载定宇集中,称: “朱子说《书》,通其可通,不强通其所难通,而蔡氏於难通罕阙焉。宗师说者 固多,异之者亦不少。予因训子,遂掇朱子大旨及诸家之得《经》本义者,句释 於下。异同之说,低一字折衷之。”则栎之说《书》,亦未尝株守蔡《传》。而 是书之作,乃於蔡《传》有所增补,无所驳正,与其旧说迥殊。《自序》称“圣 朝科举兴行,诸经《四书》一是以朱子为宗,书宗蔡《传》,固亦宜然”云云, 盖延祐设科以后,功令如斯,故不敢有所出入也。 △《读书丛说》·六卷(浙江吴玉墀家藏本) 元许谦撰。谦字益之,金华人。延祐中以讲学名一时,儒者所称白云先生是 也。事迹具《元史·儒学传》。自蔡沈《书集传》出,解经者大抵乐其简易,不 复参考诸书。谦独博核事实,不株守一家,故称《丛说》。如蔡氏释《尧典》本 张子“天左旋,处其中者顺之,少迟则反右”之说。不知左旋者东西旋,右旋者 南北旋,截然殊致,非以迟而成右也。日东出西没,随大气而左,以成昼夜,非 日之自行。其自行则冬至后由南敛北,夏至后由北发南,以成寒暑。月之随大气 而左,及其自行亦如之。谦虽不能尽攻其失,然《七政疑》一条,谓七政与天同 西行,恐错乱纷杂,泛然无统,可谓不苟同矣。旧说《洛诰》“我乃卜涧水东、 瀍水西”为王城,据《召诰》、《洛诰》,周公皆乙卯至洛,在召公得卜经营攻 位五日位成之后,是王城无庸再卜。谦谓:“此时王城已定,但卜处殷民之地, 故先河朔黎水,以近殷旧都,民迁之便。次及涧东、瀍西,次及瀍东,皆以洛与 此地相对定墨,而皆惟洛食。瀍涧流至洛,所经已远,不知周公所卜者何处。” 又《吕刑》称“惟作五虐之刑曰法,爰始淫为劓、刵、椓、黥”,旧说以为其 刑造自有苗。谦谓苗乃专以刑为治国之法,乃始过用其刑,非创造刑也。如此之 类,亦颇不为习闻所囿。至於说六律五声,漫录《律吕新书》;说唐虞之修五礼, 漫录《周官·大宗伯》之文;说《酒诰》太史、内史,漫录《周官太宰》六典、 八法、八则、八柄之文,殊属泛衍。书内载其师金履祥说为多,卷首《书纪年》 一篇,即据履祥《通鉴前编》起算。其间得失杂出,亦不尽确。然宋末元初说经 者多尚虚谈,而谦於《诗》考名物,於《书》考典制,犹有先儒笃实之遗,是足 贵也。其书与《诗名物钞》、《四书丛说》并刊於至正六年,其版久佚。此本为 浙江吴玉墀家所藏,其第二卷中脱四页,第三卷中脱两页,第五卷、第六卷各脱 四页。勘验别本,亦皆相同。今亦无从校补,姑仍其旧焉。 △《尚书辑录纂注》·六卷(内府藏本) 元董鼎撰。鼎字季亨,鄱阳人。朱子之学授於黄榦,鼎族兄梦程尝从榦游, 鼎又从梦程闻绪论,故《自叙》谓得朱子之再传。是编虽以蔡沈《集传》为宗, 而《集传》之后续以《朱子语录》及他书所载朱子语,谓之《辑录》。又采诸说 之相发明者附列於末,谓之《纂注》。《自序》称“《集传》既为朱子所订定, 则与自著无异。”又称“薈萃成朱子之一经,则仍以朱子为主也。”考蔡沈《书 集传序》,惟称二典、三谟尝经先生点定,故陈栎作《书集传纂疏》,惟《虞书》 首标朱子,而《夏书》以下则不然。其凡例曰:“首卷有朱子订定四字,不忘本 也。自二卷起去四字,纪实也。”吴澄作是书《序》,亦称朱子订定蔡《传》仅 至“百官若帝之初”而止。此书《大禹谟》“正月朔旦”条下,鼎并附注其说, 是鼎於此书源委本自分明。其称《集传》为朱子所订定,似未免假借。然澄《序》 又称:“《集传》自《周书洪范》后浸觉疏脱,师说甚明而不用者有焉。疑其著 述未竟而人为增补,或草稿初成而未及修改。”所举《金縢》、《召诰》、《洛 诰》诸条,皆显相舛异。又称“鼎作是书,有同有异,俱有所裨。如解《西伯戡 黎》则从吴棫,解《多士》则从陈栎,解《金縢》则兼存郑、孔二义,不以蔡 《传》之从郑为然”云云,然则鼎於《集传》盖不免有所未惬。恐人以源出朱子 为疑,故特引朱子之说补其阙失。其举《集传》归之朱子,犹曰以朱翼朱,则不 以异蔡为嫌耳,非其考之不审也。 △《尚书通考》·十卷(江西巡抚采进本) 元黄镇成撰。镇成字元镇,邵武人。以荐授江南儒学提举,未上而卒。其书 徵引旧说以考四代之名物典章,亦间附以论断,颇为详备。其中如论闰月而牵及 后代司天之书,论律而旁引京房之法,论乐而胪陈自汉至宋之乐名,皆与《经》 义无关,失之泛滥。其他四仲、五品、五教、九畴、六府、三事之类,皆经有明 文而复登图谱。别无发明,亦为冗琐。又全书皆数典之文,而“曰若稽古”一条 独参训诂,尤为例不纯。似乎随笔记录之稿,未经刊润成书者。然《书》本以道 政事,而儒者以大经大法为粗迹,类引之而言心。王应麟《困学纪闻》曰:“ 《仲虺之诰》,言仁之始也。《汤诰》,言性之始也。《太甲》,言诚之始也。 《说命》,言学之始也。”然则删书录此四篇,果仅因此四语乎?镇成此编虽颇 嫌芜杂,然犹为以实用求书,不以空言求书者。其《自序》有曰:“求帝王之心 易,考帝王之事难。”可谓知说经难易之故矣。 △《书蔡传旁通》·六卷(两江总督采进本) 元陈师凯撰。师凯家彭蠡,故自题曰“东汇泽”。其始末则不可得详。此书 成於至治辛酉。以鄱阳董鼎《尚书辑录纂注》本以羽翼蔡《传》,然多采先儒问 答,断以己意。大抵辨论义理,而於天文、地理、律历、礼乐、兵刑、龟策、 《河图》、《洛书》、道德、性命、官职、封建之属皆在所略。遇《传》文片言 之赜,只字之隐,读者不免嗫嚅龃龉。因作是编,於名物度数蔡《传》所称引而 未详者,一一博引繁称,析其端委。其蔡《传》岐误之处,则不复纠正。盖如孔 颖达诸经《正义》主於发挥注文,不主於攻驳注文也。然不能以回护注文之故废 孔氏之《疏》,则亦不能以回护蔡《传》之故废师凯之书矣。知其有所迁就而节 取所长可也。 △《读书管见》·二卷(两江总督采进本) 元王充耘撰。黄虞稷《千顷堂书目》称充耘字与耕,而原《序》及梅鹗《跋》 并称“耕野”,疑虞稷误也。吉水人。元统甲戌进士,授承务郎,同知永新州事。 后弃官养母,著书授徒,因成是编。所说与蔡氏多异同。其中如谓《尧典》乃 《舜典》之缘起,本为一篇,故曰《虞书》;谓“九族既睦”,既当训尽;谓 “象以典刑”为各象其罪而加之,非垂象之意;谓“同为逆河”以海潮逆入而得 名:皆非故为异说者。至於《洪范》错简之说,《伊训》改正不改月之辨,尚未 能纠正。所附《周不改月惟鲁史改月》一条,尤为强辞。大醇小疵,别白观之可 也。又《禹贡篇》“峄阳孤桐”一条,语不可解。梅鹗《跋》称此书得之西皋王 氏,写者草草,其末尤甚。此条疑亦当时所讹脱。今无别本可校,姑仍其旧焉。 △《书义断法》·六卷(浙江巡抚采进本) 元陈悦道撰。其自题曰邹次,不知何许人。书首冠以“科场备用”四字,盖 亦当时坊本为科举经义而设者也。其书不全载经文,仅摘录其可以命题者载之。 逐句诠解,各标举作文之窾要。盖王充耘《书义矜式》如今之程墨,而此书则如 今之讲章。后来学者,揣摩拟题,不读全经,实自此滥觞。录而存之,知科举之 学流为剽窃,已非一朝一夕之故。犹《易类》录王宗传,《礼类》录俞庭椿,著 履霜坚冰,其来有渐,不可不纪其始也。书末原附《作义要诀》一卷,为新安倪 士毅所辑。分《冒题》、《原题》、《讲题》、《结题》四则。又《作文诀》数 则。尚具见当日程式。以世有别本,且论文之作不可附丽於《经部》,故著录於 《诗文评类》,而此则从删焉。 △《尚书纂传》·四十六卷(两江总督采进本) 元王天与撰。天与字立大,梅浦人。大德二年以荐授临江路儒学教授。盖天 与为赣州路先贤书院山长时,宪使臧梦麟以是书申台省,得闻於朝,故有是命也。 是书虽以孔安国《传》、孔颖达疏居先,而附以诸家之解。其大旨则以朱子为宗, 而以真德秀说为羽翼。盖朱子考论群经,以《书》属蔡沈,故天与以蔡氏《传》 为据。德秀则《书说精义》以外,复有《大学衍义》一书,所言与虞、夏、商、 周之大经大法多相出入,故天与亦备采之。其注疏或删或存,亦以二家之说为断。 《自序》所谓“期与二先生合而已,不敢以私意去取”,盖道其实也。所说於名 物训诂多有阙略,而阐发义理则特详,亦王元杰《春秋谳义》之流亚也。 △《尚书句解》·十三卷(两江总督采进本) 元朱祖义撰。祖义字子由,庐陵人。於诸经皆有句解,今多散佚,惟此书仅 存。考《元史·选举志》,延祐中定经义取士之制,《尚书》以古注疏及蔡沈 《集传》为宗。故王充耘《书义矜式》尚兼用孔《传》。迨其末流,病古注疏之 繁,而蔡《传》遂独立於学官。业科举者童而习之,莫或出入。祖义是书,专为 启迪幼学而设,故多宗蔡义,不复考证旧文。於训诂名物之间,亦罕所引据。然 随文诠释,辞意显明,使殷盘周诰诘屈聱牙之句,皆可於展卷之下了然於心口。 其亦古者“离经辨志”之意欤?以视附会穿凿,浮文妨要,反以晦蚀《经》义者, 此犹有先儒笃实之遗矣。亦未可以其浅近废也。 △《书传会选》·六卷(浙江朱彝尊家曝书亭藏本) 明翰林学士刘三吾等奉敕撰。案蔡沈《书传》虽源出朱子,而自用己意者多。 当其初行,已多异论。宋末元初,张葆舒作《尚书蔡传订误》,黄景昌作《尚书 蔡氏传正误》,程直方作《蔡传辨疑》,余苞舒作《读蔡传疑》,递相诘难。及 元仁宗延祐二年,议复贡举,定《尚书》义用蔡氏,於是葆舒等之书尽佚不传。 陈栎初作《书传折衷》,颇论蔡氏之失。迨法制既定,乃改作《纂疏》,发明蔡 义,而《折中》亦佚不传。其《自序》所谓“圣朝科举兴行,书宗蔡《传》,固 亦宜然”者,盖有为也。至明太祖始考验天象,知与蔡《传》不合,乃博徵绩学, 定为此编。凡蔡《传》之合者存之,不预立意见以曲肆诋排。其不合者则改之, 亦不坚持门户以巧为回护。计所纠正凡六十六条。祝允明《枝山前闻》载其劄示 天下者,惟《尧典》注“日月左旋”、《洪范》注“相协厥居”二条,举大凡耳。 顾炎武《日知录》曰“此书谓天左旋,日月五星违天而右旋,主陈氏祥道。《高 宗肜日》谓祖庚绎於高宗之庙,主金氏履祥。《西伯戡黎》谓是武王,亦主金氏。 惟‘周公诞保文武受命惟七年’谓周公辅成王之七年,主张氏、陈氏。皆不易之 论。又如《禹贡》‘厥赋贞’主苏氏轼,谓赋与田正相当。泾属渭汭主孔《传》, 水北曰汭。《太甲》‘自周有终’主金氏,谓周当作君。《多方》‘不克开于民 之丽’主叶氏。惟《金縢》‘周公居东’驳孔氏,以为东征非是。至《洛诰》又 取东征之说,自相牴牾耳。每传之末,系以经传音释,於字音、字体、字义辨之 甚悉。其传中用古人姓氏、古书名目,必具出处,兼亦考正典故。盖宋元以来诸 儒之规模犹在,而其为此书者,皆自幼为务本之学,非由八股发身之人。故所著 之书虽不及先儒,而尚有功於后学”云云,以炎武之淹博绝伦,罕所许可,而其 论如是,则是书之足贵,可略见矣。阎若璩《尚书古文疏证》,因《禹贡》注中 “澨水至复州竟陵境者”一语,误者字为来字,遂肆毒詈,非笃论也。考《明太 祖实录》,与群臣论蔡《传》之失,在洪武十年三月。其诏修是书则在二十七年 四月丙戌,而成书以九月己酉,仅五阅月。观刘三吾《叙》,称:“臣三吾备员 翰林,屡尝以其说上闻。皇上允请,乃诏天下儒士仿石渠、白虎故事,与臣等同 校定之。”则是十七年间三吾已考证讲求,先有定见,特参稽众论以成之耳。惟 《实录》所载纂修诸臣姓名与此本卷首所列不符。朱彝尊《经义考》谓许观、景 清、卢原质、戴德彝等,皆以死建文之难删去。其说是已。然胡季安、门克新、 王俊华等十一人,何以并删?且靳观、吴子恭、宋麟三人,此书所不载,又何以 增入。盖永乐中重修《太祖实录》,其意主於诬惠宗君臣以罪,明靖难之非得已 耳。其馀草草,非所注意,故舛谬百出,不足为据。此书为当时旧本,当以所列 姓名为定可也。 △《书传大全》·十卷(通行本) 明胡广等奉敕撰。书以蔡沈《集传》为主,自延祐贡举条格已然。然元制犹 兼用古注疏,故王充耘《书义程式》得本孔《传》立义也。明太祖亲验天象,知 蔡《传》不尽可据,因命作《书传会选》。参考古义,以纠其失,颁行天下。是 洪武中尚不以蔡《传》为主。其专主蔡《传》,定为功令者,则始自广等。是其 书虽不似《诗经大全》之全钞刘瑾《诗传通释》,《春秋大全》之全钞汪克宽 《胡传纂疏》,而实非广等所自纂。故朱彝尊《经义考》引吴任臣之言曰,《书 传》旧为六卷,《大全》分为十卷,大旨本二陈氏。二陈氏者,一为陈栎《尚书 集传纂疏》,一为陈师凯《书蔡传旁通》。《纂疏》皆墨守蔡《传》,《旁通》 则於名物度数考证特详,虽回护蔡《传》之处在所不免,然大致较刘氏说《诗》、 汪氏说《春秋》为有根柢。故是书在《五经大全》中尚为差胜云。 △《尚书考异》·五卷(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) 明梅鷟撰。鷟有《古易考原》,已著录。是编辨正《古文尚书》。其谓二十 五篇为皇甫谧所作,盖据孔颖达疏引《晋书·皇甫谧传》(案颖达作《正义》时, 今本《晋书》尚未成,此盖臧荣《绪晋书》之文),称谧姑子外弟梁柳得《古文 尚书》,故作《帝王世纪》,往往载孔《传》五十八篇之书云云。然其文未明, 未可据为谧作之证。至谓孔安国《序》并增多之二十五篇悉杂取传记中语以成文, 则指摘皆有依据。又如谓瀍水出谷城县,《两汉志》并同,晋始省谷城入河南, 而孔《传》乃云出河南北山。积石山在西南羌中,汉昭帝始元六年始置金城郡, 而孔《传》乃云积石山在金城西南。孔安国卒於汉武时,载在《史记》,则犹在 司马迁以前,安得知此地名乎?其为依托,尤佐证显然。陈第作《尚书疏衍》, 乃以诪张为幻诋之,过矣。《明史·艺文志》不著录。朱彝尊《经义考》作一卷。 此本为范懋柱家天一阁所藏,不题撰人姓名,而书中自称“鷟按”,则出鷟手无 疑。原稿未分卷数,而实不止於一卷。今约略篇页,釐为五卷。鷟又别有《尚书 谱》,大旨略同,而持论多涉武断。故今别存其目,不复录焉。 △《尚书疑义》·六卷(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) 明马明衡撰。明衡字子莘,莆田人。正德甲戌进士,官至监察御史。事迹附 见《明史·朱淛传》。是编成於嘉靖壬寅。前有《自序》云:“凡於所明而无 疑者,从蔡氏。其有所疑於心而不敢苟从者,辄录为篇。”书中如“六宗”从 《祭法》“辑五瑞”谓是朝觐之常,非为更新立异。《洪范》日月之行取沈括之 说,於《金縢》颇有疑辞。皆能参酌众说,不主一家,非有心与蔡立异者。惟 “三江”必欲连震泽,而於“所其无逸”之“所”字亦不从蔡《传》,则未免意 见之偏。又往往阑入时事,亦稍失解经体例。盖不免醇驳互存。然明人经解,冗滥 居多。明衡是编,尚能研究於古义,固不以瑕掩瑜也。《明史》称:“闽中学者 率以蔡清为宗,至明衡独受业於王守仁。闽有王氏学自明衡始。”考明衡当嘉靖 三年世宗尊所生而薄所后,於兴国太后诞节诏命妇入贺。於慈寿皇太后诞辰,乃 诏免朝。时盈庭附和新局,而明衡惓惓故君,与朱淛力争。皆遘祸几,殆坐是 终身废弃。可谓不愧於经术,更不必以门户之见论是书之醇疵矣。 △《尚书日记》·十六卷(浙闽总督采进本) 明王樵撰。樵有《周易私录》,已著录。兹编不载经文,惟案诸篇原第,以 次诠释。大旨仍以蔡《传》为宗,制度名物蔡《传》所未详者,则采旧说补之。 又取金履祥《通鉴前编》所载,凡有关当时事迹者,悉为采入。如微子抱器、箕 子受封、周公居东复辟诸条,皆引据详明,考证精核。前有李维桢《序》称: “《书》有古文、今文,今之解《书》者又有古义、时义。《书传会选》以下数 十家,是为古义。而经生科举之文不尽用。《书经大全》以下主蔡氏而为之说者, 坊肆所盛行亦数十家,是为时义。”其言足括明一代之经术。又称樵是书於《经》 旨多所发明,而亦可用於科举,尤适得是书之分量,皆确论云。 △《尚书砭蔡编》·一卷(浙江吴玉墀家藏本) 明袁仁撰。仁字良贵,号蓡波,苏州人。与季本同时相善,故解经往往 似之。是编纠蔡沈之误。所论如“粤若”、“越若”之前后异训;“三百六旬有 六日”乃宋历非古历;“方命”当从《蜀志》《晋书》所引;梅赜事不出《晋书》; 宣夜有汉郗萌所传,非无师说;“并州”不在冀东,“医无闾”即辽东,不得既 为幽州,又为营州;“鸟鼠同穴”,实有其事;“用爽厥师”,爽训失;说筑傅 岩为版筑;遯於荒野为甘盘;《西伯戡黎》为武王,四辅非三辅之义;“洪舒” 通作“洪荼”;虎贲不掌射御;“荒度作刑”不连“耄”字为句:皆确有所据。 至谓《史记索隐》“南譌”不作“为”字,则但据今本;“不格奸”为不止其 奸;“鲜食”非肉食,“怪石”为资服饵;“汨陈”之陈训为旧:则又有意立异, 不可为训矣。朱彝尊《经义考》载此书,注曰“未见”。此本载曹溶《学海类编》 中,题曰《尚书蔡注考误》。案沈道原《序》亦称《砭蔡编》,则《经义考》所 题为是。溶辑《学海类编》,多改易旧名以示新异,不足为据也。 △《尚书注考》·一卷(浙江吴玉墀家藏本) 明陈泰交撰。朱彝尊《经义考》载陈氏泰来《尚书注考》一卷,注曰“未见”。 又注泰来字长水,平湖人。万历丁丑进士,官至礼部精膳司员外郎。案吴永芳 《嘉兴府志》,载陈泰交字同倩,万历中国子监生,所著有《尚书注考》。与 《经义考》迥异。然《经义考》引项皋谟之说,称同倩治《尚书》作《注考》云 云,明出泰交之字。则彝尊未见其书,误以泰交为泰来审矣。其书皆考订蔡沈 《书传》之讹。谓有引经注经不照应者三条,又有同字异解者三百六十二条,皆 直录注语,不加论断。其同字异解者,一字或有数义,抉摘未免过严。其不照应 者三条,如“凡厥正人”引“惟厥正人”为证,“曰若稽古帝尧”引“越若来” 为证,“德懋懋官”引“时乃功懋哉”为证,则前后显相矛盾,诚蔡氏之疏略矣。 马明衡《尚书疑义》、袁仁《砭蔡编》颇以典制名物补正蔡《传》之阙误。泰交 此书,则惟较量於训诂之间。而所谓训诂异辞者,又皆以矛攻盾,未及博援古义, 证以旧文。故为少逊於二家。然释事、释义,二者相资,均谓之有功蔡《传》可 也。 △《尚书疏衍》·四卷(江苏巡抚采进本) 明陈第撰。第有《伏羲图赞》,已著录。是书前有第《自序》,称“少受 《尚书》,读经不读传注,口诵心维,得其意於深思者颇多。后乃参取古今注疏, 而以素得於深思者附著之。”然第学问淹博,所著《毛诗古音考》、《屈宋古音 义》诸书,皆援据该洽,具有根柢。其作是书,虽其初不由训诂入,而实非师心 臆断,以空言说经者比。如论《舜典》“五瑞”、“五玉”、“五器”谓不得以 《周礼》释《虞书》,斥注疏家牵合之非,其理确不可移。论《武成》无错简, 《洪范》非龟文,亦足破诸儒穿凿附会之说。惟笃信梅赜古文,以朱子疑之为非; 於梅鷟《尚书考异》、《尚书谱》二编,排诋尤力:则未能深考源流。经师授受, 自汉代已别户分门,亦听其各尊所闻可矣。 △《洪范明义》·四卷(福建巡抚采进本) 明黄道周撰。道周有《易象正》,已著录。是编乃崇祯十年道周官左谕德掌 司经局时纂集进呈之书。其《进序》曰:“上卷言天人感召、性命相符及好德用 人之方。下卷言阴骘相协、彝伦条贯,旁及阴阳历数之务。初终两卷,考正篇章, 分别伦序。”其学深於术数,於五行汩叙,类陈灾异以明鉴戒,不免沿袭伏生、 董仲舒、刘向等附会之文。至八政畴叙以食配坤,以货配巽,以祀配离,以司空 配兑,以司徒配艮,以司寇配坎,以宾配震,以师配乾,已属牵合。又配以六十 四卦《先后天图》,更为穿凿。其最异者,至以《河图》《洛书》配历数,而曰 某年至某年为稼穑初际、中际、末际。以至“从革曲直、润下炎上”,其例皆然。 是更沿《皇极经世》之馀波,曼衍而不可究诘矣。至於改“农用”为“辰用”, “衍忒”为“衍成”,“六极”为“六殛”,殊为臆说。其改定章段次第,亦未 见其必然。惟其意存启沃,借天人相应之理,以感动恐惧修省之心,其文不尽合 於《经》义,其意则与《经》义深有合焉。置其小节,存其宏旨可也。 △《日讲书经解义》·十三卷 康熙十九年圣祖仁皇帝御定。《尚书》一经,汉以来所聚讼者,莫过《洪范》 之五行;宋以来所聚讼者,莫过《禹贡》之山川;明以来所聚讼者,莫过今文古 文之真伪。然伏生、董仲舒、刘向、刘歆之所推,特术家傅会之说;程大昌、傅 寅、毛晃之所辨,归有光、梅鷟之所争,特经生考证之资耳。实则尼山删定,本 以唐、虞、三代之规,传为帝王之治法,不徒为寻章摘句设也。是编为大学士库 勒纳等奉诏以讲筵旧稿编次而成。大旨在敷陈政典,以昭宰驭之纲维;阐发心源, 以端慎修之根本。而名物训诂,不复琐琐求详。盖圣人御宇,将上规尧舜,下挹 成康,所学本与儒生异。故黼幄之所对扬,玉音之所阐绎,亦维是大者远者,与 儒生音训迥然有殊。临御六十一年,圣德神功,同符於典谟所述,信有由矣。 △《钦定书经传说汇纂》·二十四卷 康熙末,圣祖仁皇帝敕撰,雍正八年告成,世宗宪皇帝御制序文刊行。宋以 来说《五经》者,《易》、《诗》、《春秋》各有门户。惟三《礼》则名物度数 不可辨论以空言,故无大异同。书则帝王之大经大法,共闻共见,故自古文、今 文互有疑信外,义理亦无大异同。蔡沈《集传》始睥睨先儒,多所排击。然书出 未久,而张葆舒、黄景昌、程直方、余芑舒等纷纷然交攻其误。是必有未惬者在 矣。自元延祐中始以蔡《传》试士,明洪武中虽作《书传会选》以正其讹,而永 乐中修《书经大全》,仍悬为功令,莫敢岐趋。我国家经术昌明,竞研古义。圣 祖仁皇帝聪明天纵,念典维勤,於唐虞三代之鸿规尤为加意。既敕编《日讲书经 解义》,复指授儒臣,纂辑是编。虽仍以蔡《传》居前,众说列后,而参稽得失, 辨别瑕瑜。於其可从者发明证佐,不似袁仁等之有意抨弹。於其不可从者辨订 譌舛,亦不似陈栎等之违心回护。其义可两通者,皆别为附录,以明不专主一 家。盖即一训诂之学,而圣人执两用中之道,大公至正之心,悉可以仰窥焉,又 不仅为说《书》之准绳已也。 △《书经稗疏》·四卷(湖南巡抚采进本) 国朝王夫之撰。夫之有《周易稗疏》,已著录。是编诠释经文,亦多出新意。 其间有失之太凿者,如谓《虞书》自“戛击鸣球”以下至“庶尹允谐”,皆《韶 乐》之谱;“以咏”二字贯下“祖考来格”三句为升歌,以配笙瑟之诗;“鸟兽 跄跄”,为下管之所舞;“凤凰来仪”,为第九成吹箫之所舞;“百兽率舞,庶 尹允谐”,为乐终击磬之所舞。又谓“作歌”、“赓歌”即大韶、升歌之遗音, 夔以被之管弦者,故系之“庶尹允谐”之后。前数语不用韵,如乐府之有艳、有 和、有唱;其三句一韵者,如乐府之有辞。其说附会支离,全无文义。其论《洛 书》配九畴之数,以履一为五皇极,而以居中之五为一五行。虽推衍百端,画图 立说,终与《经》文本数相戾。其於地理,至以昆仑为洮州胭脂岭,尤为武断。 然如蔡《传》引《尔雅》“水北曰汭”,实无其文,世皆知之。夫之则推其致误 之由,以为讹记孔安国“泾属渭汭”之《传》。谓禋非《周礼》之禋,类非《周 礼》之类,五服、五章亦不以周制解虞制,与陈第论周之五玉不可解虞之五玉者, 同一为古人所未发。引矍相之射证侯以明之,谓以与射不与射为荣辱,非以射中 不中为优劣。因《周礼》日月辰次,正《泰誓》十三年为辛卯。引《说文》、 《大戴礼记》证蠙珠非蚌珠,蔡《传》不知古字假借,引《周礼·玉府》供王食 玉证玉食,引《左传》说奄与淮夷为二,引《丧大记》证狄人,引《说文》羑字 之训以解“羑若”,驳苏轼《传》及蔡《传》之失,则大抵辞有根据,不同游谈。 虽醇疵互见,而可取者较多焉。 △《古文尚书疏证》·八卷(内府藏本) 国朝阎若璩撰。若璩字百诗,太原人,徙居山阳。康熙己未荐举博学鸿词。 古文《尚书》较今文多十六篇,晋魏以来绝无师说,故左氏所引,杜预皆注曰逸 《书》。东晋之初,其书始出,乃增多二十五篇。初犹与今文并立,自陆德明据 以作《释文》,孔颖达据以作《正义》,遂与伏生二十九篇混合为一。唐以来虽 疑经惑古如刘知几之流,亦以《尚书》一家列之《史通》,未言古文之伪。自吴 棫始有异议,朱子亦稍稍疑之。吴澄诸人本朱子之说,相继抉摘,其伪益彰, 然亦未能条分缕析,以抉其罅漏。明梅鷟始参考诸书,证其剽剟,而见闻较狭, 蒐采未周。至若璩乃引经据古,一一陈其矛盾之故,古文之伪乃大明。所列一百 二十八条,毛奇龄作《古文尚书冤词》,百计相轧,终不能以强辞夺正理。则有 据之言,先立於不可败也。其书初成四卷,馀姚黄宗羲序之。其后四卷又所次第 续成。若璩没后,传写佚其第三卷。其二卷第二十八条、二十九条、三十条,七 卷第一百二条、一百八条、一百九条、一百十条,八卷第一百二十二条至一百二 十七条,皆有录无书。编次先后,亦未归条理。盖犹草创之本。其中偶尔未核者, 如据《正义》所载郑玄《书序》注,谓马郑所传与孔《传》篇目不符,其说最确, 至谓马郑注本亡於永嘉之乱,则殊不然。考二家之本,《隋志》尚皆著录,称所 注凡二十九篇。《经典释文》备引之,亦止二十九篇。盖去其无师说者十六篇, 止得二十九篇,与伏生数合,非别有一本注孔氏书也。若璩误以郑逸者即为所注 之逸篇,不免千虑之一失。又《史记》、《汉书》但有安国上古文《尚书》之说, 并无受诏作《传》之事。此伪本凿空之显证,亦辨伪本者至要之肯綮,乃置而未 言,亦稍疏略。其他诸条之后,往往衍及旁文,动盈卷帙。盖虑所著《潜邱劄记》 或不传,故附见於此,究为支蔓。又前卷所论,后卷往往自驳,而不肯删其前说, 虽仿郑玄注《礼》先用《鲁诗》,后不追改之意,於体例亦究属未安。然反复釐 剔,以祛千古之大疑,考证之学则固未之或先矣。 △《古文尚书冤词》·八卷(浙江巡抚采进本) 国朝毛奇龄撰。奇龄有《仲氏易》,已著录。其学淹贯群书,而好为驳辨以 求胜。凡他人所已言者,必力反其辞。故《仪礼》十七篇古无异议,惟章如愚 《山堂考索》载乐史有五可疑之言,后儒亦无信之者。奇龄独拾其绪论,诋为战 国之伪书。古文《尚书》自吴棫、朱子以来皆疑其伪,及阎若璩作《古文尚书 疏证》,奇龄又力辨以为真。知孔安国《传》中有安国以后地名,必不可掩,於 是别遁其词,摭《隋书·经籍志》之文以为梅赜所上者乃孔《传》,而非古文 《尚书》。其古文《尚书》本传习人间,而贾马诸儒未之见。其目一曰《总论》, 二曰《今文尚书》,三曰《古文尚书》,四曰《古文之冤始於朱氏》,五曰《古 文之冤成於吴氏》(案吴棫《书裨传》在朱子稍前,故《朱子语录》述棫说, 当云始於吴氏,成於朱氏,此二门殊为颠倒,附识於此),六曰《书篇题之冤》, 七曰《书序之冤》,八曰《书小序之冤》,九曰《书词之冤》,十曰《书字之冤》。 考《隋书·经籍志》云:“晋世秘府存有古文《尚书》经文,今无有传者。及永 嘉之乱,欧阳、大小夏侯《尚书》并亡。至东晋豫章内史梅赜,始得安国之《传》, 奏之。”其叙述偶未分明,故为奇龄所假借。然《隋志》作於《尚书正义》之后, 其时古文方盛行,而云无有传者,知东晋古文非指今本。且先云古文不传,而后 云始得安国之《传》,知今本古文与安国《传》俱出,非即东晋之古文。奇龄安 得离析其文,以就己说乎?至若璩所引马融《书序》云,逸十六篇,绝无师说。 又引郑玄所注十六篇之名为《舜典》、《汩作》、《九共》、《大禹谟》、《益 稷》、《五子之歌》、《胤征》、《汤诰》、《咸有一德》、《典宝》、《伊训》、 《肆命》、《原命》、《武成》、《旅獒》、《冏命》,明与古文二十五篇截然 不同。奇龄不以今本不合马郑为伪作古文之徵,反以马郑不合今本为未见古文之 徵,亦颇巧於颠倒。然考伪孔《传序》未及献者,乃其《传》,若其经,则史云 安国献之,故《艺文志》著录。贾逵尝校理秘书,不应不见。又司马迁为安国弟 子,刘歆尝校《七略》,班固亦为兰台令史,典校艺文。而迁《史记·儒林传》 云:“孔氏有古文《尚书》,安国以今文读之,《逸书》得多十馀篇。”歆《移 太常博士书》称鲁恭王坏孔子宅,得古文于坏壁之中,《逸书》十六篇。班固 《汉书·艺文志》亦称以考二十九篇,得多十六篇。则孔壁古文有十六篇,无二 十五篇,凿凿显证,安得以晋人所上之古文合之孔壁欤?且奇龄所藉口者,不过 以《隋志》称马郑所注二十九篇,乃杜林西州古文,非孔壁古文。不知杜林所传, 实孔氏之本,故马郑等去其无师说者十六篇,正得二十九篇。《经典释文》所引, 尚可覆验。徒以修《隋志》时梅赜之书已行,故《志》据后出伪本,谓其不尽孔 氏之书。奇龄舍《史记》、《汉书》不据,而据唐人之误说,岂长孙无忌等所见 反确於司马迁、班固、刘歆乎?至杜预、韦昭所引《逸书》,今见於古文者,万 万无可置辨,则附会《史记》、《汉书》之文,谓不立学官者,即谓《逸书》。 不知预注《左传》,皆云文见《尚书》某篇。而《逸书》则皆无篇名。使预果见 古文,何不云《逸书》某篇耶?且赵岐注《孟子》郭璞注《尔雅》,亦多称《尚 书》逸篇。其见於古文者,不得以不立学官假借矣。至《孟子》“欲常常而见之, 故源源而来。不及贡,以政接於有庳。”岐注曰:“此常常以下皆《尚书》逸篇 之词。”《尔雅》:“钊,明也。”璞注曰:“《逸书》:钊我周王。”核之古 文,绝无此语,亦将以为不立学官故谓之逸耶?又岐注“九男二女”称《逸书》 有《舜典》之书,亡失其文。《孟子》诸所言舜事,皆《尧典》及《逸书》所载, 使《逸书》果指古文,则古文有《舜典》,何以岐称亡失其文耶?此尤舞文愈工 而罅漏弥甚者矣。梅赜之书,行世已久。其文本采掇佚经,排比联贯,故其旨不 悖於圣人,断无可废之理。而确非孔氏之原本,则证验多端,非一手所能终掩。 近惠栋、王懋竑等续加考证,其说益明,本不必再烦较论。惟奇龄才辨足以移人, 又以卫经为辞,托名甚正。使置而不录,恐人反疑其说之有凭,故并存之,而撮 论其大旨,俾知其说不过如此,庶将来可以互考焉。 △《尚书广听录》·五卷(浙江巡抚采进本) 国朝毛奇龄撰。奇龄欲注《尚书》而未及,因取旧所杂记者编次成书,名曰 《广听》,用《汉志》“《书》以广听”语也。奇龄常语其门人曰:“《尚书》 事实乖错,如武王诰康叔、周公居洛邑、成王迎周公、周公留召公,皆并无此事。” 是书之意,大约为辨证三代事实而作。初作於禹州,继撰於嵩山,凡屡易稿。至 作《尚书冤词》讫,而始删成为五卷。其坚护孔《传》,至谓安国解《舜典》文 与《周礼》同者,乃相传之虞《礼》,并非出自《周礼》。夫杞宋无徵,孔子已 叹不知。相传之虞《礼》竟出何书,可谓虚辞求胜,不顾其安。然於名物典故则 引据考证,时有可采。置其臆断之说而取其精核之论,於经义亦有所补也。 △《尚书埤传》·十七卷(浙江巡抚采进本) 国朝朱鹤龄撰。鹤龄字长孺,别号愚菴,吴江人。前明诸生。是书前有《考 异》一卷,辨《经》文同异。后有《逸篇》、《伪书》及《书说馀》一卷。大抵 以孔《传》为真,故《史记》所载《汤诰》,亲受於孔安国者,反以为伪。所见 未免偏僻。然中间《埤传》十五卷,旁引曲证,亦多可采。如於沂水则取金履祥 之言,而鲁之沂与徐之沂截然分明;於分别九州则取章俊卿之《考索》;於《西 伯戡黎》则取王樵之《日记》:如此之类,颇见别裁。至於三江故道,左袒郭璞, 殊嫌失考;《多士》、《多方》,并录王柏更定之本,尤失於轻信琐记,窜改古 经;又《尧典》“俊德”谓遍考字书俊不训大,不知“俊者大也”,乃《夏小正》 传文:如是之类,或亦间有疏漏。要其诠释义理而不废考订训诂,斟酌於汉学、 宋学之间,较书肆讲义则固远胜焉。 △《禹贡长笺》·十二卷(浙江巡抚采进本) 国朝朱鹤龄撰。是编专释《禹贡》一篇。前列二十五图,自《禹贡》全图以 及导山导水,皆依次随文诠解,多引古说,而以己意折衷之。《禹贡》自宋元以 来,注释者不下数十家,虽得失互见,要以胡渭之《禹贡锥指》为最善。此书作 於胡渭之前。如解“治梁及岐”,力主狐岐为冀州之境,则於理未合。盖岐实雍 地,当时水之所壅,惟雍为甚,故治冀必先治雍,而后壶口可得而疏。孔《传》 所云“壶口在冀州,岐在雍州,从东循山治水而西”,此语最为明晰。鹤龄所以 反其说者,殆以冀州之中不当及雍地,不知冀为天子之都,何所不包。古人字句, 原未拘泥,如荆州云“江汉朝宗於海”,荆固无海,亦不过推江汉所归言之耳。 即此可以为例,又何必斤斤致疑乎?至其三江一条,既主郑康成左合汉、右合彭 蠡、岷江居中之说,而又兼取蔡《传》,以韦昭、顾夷所谓三江口者当之,亦殊 无定见。又古黑水联络雍、梁,而鹤龄必区而二之;蜀汉之山本相连,而鹤龄谓 蜀之嶓非雍之嶓:俱未为精密。又於“敷浅原”兼取禹过之及江过之二说,尤属 骑墙。此类皆其所短,殊不及胡渭书之薈粹精博,而旁引曲证,亦时多创获,尚 属瑕瑜参半。且其於贡道、漕河经由脉络,剖析条理,亦较他本为详。故仍录存 其书,与《禹贡锥指》相辅焉。 △《禹贡锥指》·二十卷、《图》·一卷(浙江巡抚采进本) 国朝胡渭撰。渭有《易图明辨》,已著录。其生平著述甚夥,而是书尤精力 所专注。康熙乙酉,恭逢圣祖仁皇帝南巡,曾呈御览,蒙赐“耆年笃学”扁额。 稽古之荣,至今传述。原本标题二十卷,而首列图一卷。其中卷十一、卷十四皆 分上、下,卷十三分上、中、下,而中卷又自分上、下,实共为二十六卷。其图 凡四十有七,如禹河初徙、再徙及汉、唐、宋、元、明河图,尤考究精密。书中 体例,亚经文一字为《集解》,又亚一字为《辨证》。历代义疏及方志、舆图, 搜采殆遍。於九州分域,山水脉络,古今同异之故,一一讨论详明。宋以来傅寅、 程大昌、毛晃而下,注《禹贡》者数十家,精核典赡,此为冠矣。至於陵谷迁移, 方州分合,数十年内,往往不同,渭欲於数千载后,皆折衷以定一是。如郭璞注 《山海经》“临渝骊成”已两存碣石之说,渭必谓文颖所指临渝为是,汉《地理 志》所指骊成为非,终无确验。又“九江”一条,坚守洞庭之说,不思九江果在 洞庭南,则《经》当曰“九江孔殷,江汉朝宗於海”矣。徐文靖之所驳,恐渭亦 不能再诘也。千虑一失,殆不屑阙疑之过乎?他若河水不知有重源,则由其时西 域未平,无由徵验。又所引郦道元诸说,《经》、《注》往往混淆,则由传刻舛 讹,未睹善本。势之所限,固不能执为渭咎矣。 △《洪范正论》·五卷(浙江巡抚采进本) 国朝胡渭撰。大旨以禹之治水本於九畴,故首言鲧堙洪水,继言禹乃嗣兴, 终言天乃锡禹。则《洪范》为体,而《禹贡》为用,互相推阐,其义乃彰。然主 於发明奉若天道之理,非郑樵《禹贡》、《洪范》相为表里之说,惟以九州次序 分配五行者比也。其辨证前人之说,如谓汉人专取灾祥,推衍五行,穿凿附会, 事同谶纬。其病一。《洛书》本文“即五行五事”至“五福六极”二十字“惟敬 用农用”等十八字乃为禹所加,与危微精一之心法同旨。初一次二至次九不过是 次第名目,亦非龟文所有。龟之有文,如木石之文理,有可推辨,又如鲁夫人、 公子友有文在手之类。宋儒创为黑白之点、方员之体、九十之位,变书而为图。 以至九数十数,刘牧、蔡季通纷纭更定。其病二。又《洪范》原无错简,而王柏、 胡一中等任意改窜。其病三。皆切中旧说之失。盖渭经术湛深,学有根柢,故所 论一轨于理。汉儒附会之谈,宋儒变乱之论,能一扫而廓除焉。 △《尚书解义》·一卷(两江总督采进本) 国朝李光地撰。是书仅解《尧典》、《舜典》、《大禹谟》、《皋陶谟》、 《益稷》、《禹贡》、《洪范》七篇,盖未竟之本。所说不以训诂为长,辞旨简 约而多有精义,《大禹谟》篇不以古文为伪,而云孔安国有所删添,东汉以后儒 者又有所窃窜,以解文辞平易之故,未免出於调停。《禹贡》篇解“五服五千” 以飞鸟图为算,谓塞尽处北极出地四十二度,至广海戴日北极出地二十三度,一 度为二百五十里,南北恰距五千,以迁就“入於南海”之文。亦由光地闽人,不 欲其乡出《禹贡》扬州之外,故立是说。与训洪为大,训范为训,谓“洪范”即 顾命之“大训”,皆未免巧而不确。至於《尧典》之论中星岁差,《舜典》之论 盖天、浑天、十有二州与诗歌声律,《禹贡》之论潜水、沔水相通,沔水、渭水 不相入,彭蠡即今巢湖,会於汇为即鄱阳,原隰潴野非地名,则皆实有考证之言, 非讲学家之据理悬揣者矣。 △《书经衷论》·四卷(江苏周厚堉家藏本) 国朝张英撰。英有《易经衷论》,已著录。此书不全载《经》文,但每篇各 立标题,而逐条系说,亦如其说《易》之例。凡《虞书》六十三条,《夏书》三 十二条,《商书》五十二条,《周书》一百六十七条,前有康熙二十一年正月进 书原《序》一篇。时英以翰林学士侍讲幄,故因事敷陈,颇类宋人讲义之体。其 说多采录旧文而参以新义。如《益稷篇》称其有“暨益稷”之文,故借此二字以 名篇,乃林希逸之说;《甘誓篇》称启未接行阵而能素明军旅之事,足见古人学 无不贯,乃吕祖谦之说;《微子篇》称比干答微子之言,当无异於箕子,故不复 著,乃孔安国之说;《君牙篇》称古来制诰之辞,必自述祖功宗德,而因及其臣 子之祖父,此立言之体,乃《朱子语类》之说;至於《高宗肜日》为祖己训祖庚 之书,《西伯戡黎》为武王之事,皆不从蔡氏而从金履祥《通鉴前编》:颇总括 群言,不拘门户。其以《牧誓》庸蜀羌髳微卢彭濮为在友邦冢君外举小国之 君连及之,而不用蔡氏八国近周西都,陈氏举远概近之说;以《君奭》为周公、 召公共相勉励辅翼成王之言,而不用诸家留之、慰之之说:则皆所自创之解,核 诸《经》义,亦较为精切。虽卷帙无多,而平正通达,胜支离蔓衍者多矣。 △《尚书地理今释》·一卷(山东巡抚采进本) 国朝蒋廷锡撰。廷锡字扬孙,常熟人。康熙癸未进士。官至大学士。谥文肃。 是编乃其官内阁学士时所作。首题恭录圣训,盖儤直内廷之日,仰承指授,敬 缮成帙者也。其中订定诸儒之说者,如《尧典》“宅嵎夷”,则据《后汉书》定 为朝鲜,正薛季宣、于钦之误。“宅西”,则据黄度《尚书说》,不限以一地, 正徐广《史记注》之误。“厘降妫汭”,则据孔安国《传》、陆德明《释文》之 说,正《水经注》妫汭二水之误。《舜典》“恒山”,则据浑源曲阳之道里正 《汉志》上曲阳之误。“荥、波既潴”,则据傅寅之说,正孔《传》荥、波分二 水之误。又订定蔡沈《集传》之说者,如《禹贡》“治梁及岐”,则据曾旼之 说辨其非吕梁狐岐。“九河既道”,则据《经典释文》辨简洁非一河。“灉沮 会同”,则据《元和郡县志》、《元丰九域志》辨此沮水非汳沮。“浮於济漯”, 则据《汉书·地理志》、陈师凯《书传旁通》辨其不知漯水所在。“濰淄既道”, 则据《水经注》辨淄水不东入济。“浮于淮泗”,则据《史记·河渠书》辨禹时 泗水上源不自泲通河。“三江既入”,则据郑玄之说辨其误从庾阐《吴都赋注》。 “和夷底绩”则据《水经注》、时澜《书说》辨严道以西无夷道。“盘庚于今五 迁”,则据《史记索隐》辨邢即音耿,祖乙并未两迁。以及三危有二,嶓冢亦有 二,熊耳有二而实一,雍、梁二州兼得岷山,荆、梁二州各有沱、潜,南亳、西 亳皆汤所都。均考订精核,足证往古之讹,释后儒之惑。至於昆仑河源之说,非 惟订汉儒之谬,并证《元史》之非。是则恭逢圣代,混一舆图,得以考见其实据, 尤非前代经师辗转耳食者比矣。钦定《书经传说汇纂》已备采其文。此盖其先出 别行之本。敬著於录,俾天下万世知圣学高深,度越千古,仰观俯察,协契庖犠。 一时珥笔之臣,鞠《月卺》螭坳,备聆圣训,得馀绪之万一,已能总括古今,为说经 家所未曾有也。 △《禹贡会笺》·十二卷(安徽巡抚采进本) 国朝徐文靖撰。文靖字位山,当涂人。雍正癸卯举人。乾隆元年荐举博学鸿 词,试不入格。十七年又荐举经学,特授翰林院检讨。是书首列《禹贡山水总目》, 以《水经》所载为主,附论於下。次为图十有八,各系以说。书中皆先引蔡《传》 而续为之笺,博据诸书,断以己意。如汾水西入河,非东入河;徒骇即河之经流, 非别有一经流;三江既入,终以南江、北江、中江为正;九江在浔阳,非洞庭: 皆不为蔡《传》所囿。至於蔡山则阙其所疑,不主《寰宇记》周公山即蔡山之说。 於惇物则取《金史·地理志》,谓在乾州武亭县,今武功县之东南二百里;三危 山引《西河旧事》为昇雨山,谓《史记注》作卑羽山,盖字之误:并辨胡渭之讹, 皆具有考证。盖说《禹贡》者,宋以来棼如乱丝,至胡渭《锥指》出,而摧陷廓 除,始有条理可案。文靖生渭之后,因渭所已言而更推寻所未至,故较之渭书, 益为精密,盖继事者易有功也。惟信《山海经》、《竹书纪年》太过,是则僻於 好古、不究真伪之失耳。 ○附录 △《尚书大传》·四卷、《补遗》·一卷(兵部侍郎纪昀家藏本) 旧本题“汉伏胜撰”。胜,济南人。考《史记》、《汉书》但称伏生,不云 名胜,故说者疑其名为后人所妄加。然《晋书·伏滔传》称远祖胜,则相传有自 矣。《汉志·书类》,载《经》二十九卷,《传》四十一篇,无伏胜字。《隋志》 载《尚书》三卷,郑玄注,亦无伏胜字。陆德明《经典释文》称《尚书大传》三 卷,伏生作。《晋书·五行志》称汉文帝时伏生创纪《大传》。《玉海》载《中 兴馆阁书目》,引郑康成《尚书大传序》曰“盖自伏生也。伏生为秦博士,至孝 文时年且百岁。张生、欧阳生从其学而受之,音声犹有讹误,先后犹有舛差。重 以篆隶之殊,不能无失。生终后,数子各论所闻,以己意弥缝其阙,别作章句。 又特撰大义,因《经》属指,名之曰《传》。刘向校书,得而上之。凡四十一篇, 诠次为八十一篇”云云。然则此《传》乃张生、欧阳生所述,特源出於胜尔,非 胜自撰也。《唐志》亦作三卷。《书录解题》则作四卷。今所传者凡二本,一为 杭州三卷之本,与《隋志》合。然实杂采类书所引,裒辑成编,漫无端绪。一为 扬州四卷之本,与《书录解题》合,兼有郑康成《注》。校以宋仁宗《洪范政鉴》 所引郑《注》,一一符合,知非依托(案《洪范政鉴》世无传本,惟《永乐大典》 载其全书)。二本各附《补遗》一卷,扬州本所补较备。然如《郊特牲注》引 《大传》云“宗室有事,族人皆侍终日,大宗已侍於宾奠,然后燕私。燕私者何 也?已而言族人饮也”一条,犹未采入,信乎著书之难矣。其文或说《尚书》, 或不说《尚书》,大抵如《诗外传》、《春秋繁露》,与《经》义在离合之间。 而古训旧典,往往而在,所谓六艺之支流也。其第三卷为《洪范五行传》,首尾 完具。汉代纬候之说,实由是起。然《月令》先有是义,今列为经,不必以董仲 舒、刘向、京房推说事应,穿凿支离,归咎於胜之创始。第四卷题曰《略说》, 王应麟《玉海》别为一书。然如《周礼·大行人疏》引“孟侯”一条、《玉藻疏》 引“祀上帝於南郊”一条,今皆在卷中。是《大传》为大名,《略说》为小目, 应麟析而二之,非也。惟所传二十八篇无《泰誓》,而此有《泰誓传》。又《九 共》、《帝告》、《归禾》、《掩诰》皆《逸书》,而此书亦皆有《传》。盖伏 生毕世业书,不容二十八篇之外全不记忆,特举其完篇者《传》於世。其零章断 句,则偶然附记於传中,亦事理所有,固不足以为异矣。(案:《尚书大传》於 《经》文之外掇拾遗文,推衍旁义,盖即古之纬书。诸史著录於《尚书》家,究 与训诂诸书不从其类。今亦从《易纬》之例,附诸经解之末。) △《书义矜式》·六卷(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) 元王充耘撰。充耘以《书经》登第,此乃所作经义程式也。自宋熙宁四年, 始以经义取士,当时如张才叔《自靖人自献于先王义》,学者称为不可磨灭之文。 吕祖谦编次《文鉴》,特录此一篇,以为程式。元仁宗皇庆初,复行科举,仍用 经义,而体式视宋为小变。综其格律,有破题、接题、小讲,谓之冒子。冒子后 入官题。官题下有原题,有大讲,有馀意,亦曰从讲。又有原经,亦曰考经。有 结尾。承袭既久,以冗长繁复为可厌,或稍稍变通之。而大要有冒题、原题、讲 题、结题,则一定不可易。充耘即所业之经篇,摘数题各为程文,以示标准。其 “慎徽五典”一书,引孔《传》“大录万几”为说,不全从蔡《传》。考《元史 ·选举志》载书用蔡《传》及注疏。当时经义,犹不尽废旧说,故应试者得兼用 之。此元代经学所以终胜明代也。 (案:此书乃科举程文,当归《集部》。然虽非诂经之书,实亦发明经义, 入之《别集》为不类。故仍入《经部·附录》中。) ──右“书类”五十六部,六百五十一卷,《附录》二部,十一卷,皆文渊 阁著录。 (案:蔡沈《洪范皇极数》诸书,虽以《洪范》为名,而实以《洛书》九数 推衍成文,於《洪范》绝无所涉。旧以为《书类》,於义殊乖。今悉退列《子部· 术数类》中,庶不使旁门小技,淆乱圣经之大义焉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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